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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水市委
衡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第八届“十佳文明市民标兵”和
“十佳文明市民”的决定
(2006年3月10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取得明显成效,对促进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衡水市第八届“十佳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根据评选结果,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张文建等10名同志衡水市“十佳文明市民标兵”称号;授予王玉慈等10名同志衡水市“十佳文明市民”称号。
“十佳文明市民标兵”和“十佳文明市民”是我市广大市民身体力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楷模,是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衡水的先锋,是全市各行业、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市委、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20名同志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进取,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构建和谐衡水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要向“十佳文明市民标兵”和“十佳文明市民”学习,学习他们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实践社会主义道德的高尚精神;学习他们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勇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良好社会公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高尚职业道德;学习他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人人争做身体力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模范,人人争做弘扬文明新风的模范,自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科学文明生活方式的倡导者,在全社会营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衡水,实现我市更快更好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1.衡水市第八届“十佳文明市民标兵”名单
2.衡水市第八届“十佳文明市民”名单
(此件发至县级)
附1:
衡水市第八届“十佳文明市民标兵”名单
张文建 男 50岁 市环卫处职工
邢宏利 男 43岁 市哈院肝胆外科主任
赵德会 男 48岁 衡水广播电视局干部
布英会 男 42岁 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办公室干部
宋海红 女 34岁 桃城区国税局计财科科员
曹志刚 男 36岁 市建设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翟风普 女 42岁 市药品检验所干部
李祝尧 男 66岁 退休干部
张 莉 女 42岁 市第二幼儿园园长
何有水 男 69岁 桃城区路北办事处石油社区居民
附2:
衡水市第八届“十佳文明市民”名单
王玉慈 女 24岁 市第二中学教师
栾俊红 女 35岁 市第六中学教师
吕秀珍 女 42岁 桃城区妇产医院妇产科主任
付晓梅 女 42岁 市第三中学教师
黄中月 男 36岁 桃城区电力局赵辛供电所所长
张子钦 女 32岁 中华大街办事处区府社区居委会主任
罗伯毅 男 46岁 桃城区光荣院院长
李 静 女 32岁 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科长
张 忠 男 37岁 市财政局农业科副科长
田旭青 女 40岁 市二院妇产科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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