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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气候区划(agroclimatic division) 根据一定的农业气候指标,将一较大地区分成若干农业气候特征相似的区域。它是反映农业生产与气候关系的专业性气候区划的组成部分。通常在农业气候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对农业地理分布和生物学产量有决定意义的指标为依据,遵循农业气候相似原则,划出各个相同的和不同的农业气候区。可为农林牧合理布局和建立各类农产品基地提供农业气候依据。 区划原则 区划应遵循:①农业气候相似原则;②要适应农业生产发展规划的需要;③有利于充分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发挥地区气候资源优势;④要能反映农业生产中主要农业气候问题,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依据。 区划种类 ①根据区划任务的不同,把农业气候区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农业气候区划,综合考虑农、林、牧、渔与气候的关系作出的综合农业气候区划;另一类是单项农业气候区划,以专业、作物、灾害为对象作出的农业气候区划。②根据区划范围大小可分为全球、洲、区域、地方等农业气候区划;国家、省、县农业气候区划。由于区划的范围、服务对象不同,区划方法和对精度的要求都有不同。 区划步骤和内容 一般包括:农业气侯调查,气候和农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进行农业气候条件和农业气象灾害的鉴定和分析;确定农业气候区划指标和区划系统,进行划区和分区评述。 区划指标 用作划分农业气候区域界限,反映地区农业气候特点和表示农业气候区域内的相似和区域间的明显差异,以及农业气候问题。在农业气候区划工作中,确定区划指标值是区划的关键。在选择、确定农业气候区划指标时,应考虑划区指标必须具有明确的农业意义,能反映出地区农业生产的差异。由于气候波动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通常需要考虑气候保证率,在运用农业气候指标时,须根据指标农业意义的重要性,分出主导指标和辅助指标,并要求两者相结合。可采用综合指标法反映多种气象要素的综合作用。在进行小范围区划时(县、乡、国营农场)考虑选用土壤、地形、物候等自然景观的差异作为补充指标。区划中常用的热量指标有:农业界限积温(大于0、5、10、15、20℃积温),作物生长期,最冷月(l月)和最热月(7月)平均温度、平均极端最低温度等;水分指标有:降水量、降水变率、蒸散量、降水蒸发比(干燥度或湿润度)、降水蒸发差等。另外还有光照、农业气象灾害和综合指标。 区划系统和划区方法 一般农业气候区划按分级多少和范围大小。划分为带、区、地区和小区。各国最常用的划区方法是逐级分区法。此外,还有集优法、聚类分析法、最优分割法等。 分区评述 分区评述内容应包括各区域地理位置和所辖范围、主要农业气候特征、气候条件与农林牧布局及主要农作物和种植制度的关系,主要气象灾害、农业气候生产潜力和合理开发、充分利用农业气候资源的途径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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