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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关于做好鼠情监测安全保障工作和提高鼠情监测人员待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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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分县(市、区)长期坚持开展农区鼠情系统监测和季节性监测工作,获得大量监测数据,为准确掌握鼠情发生动态、科学指导大面积统一灭鼠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鼠情监测是一项劳动强度大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在以往的工作中就出现过监测人员被毒蛇咬伤、感染鼠传疾病的情况,严重威胁了监测人员的生命安全,极大地影响了鼠情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鼠情监测安全保障工作亟待加强。为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务必配备鼠情监测工作防护用具。各鼠情监测点应为鼠情监测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雨鞋和消、防毒药品等,以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切实提高鼠情监测人员工作待遇。各鼠情监测点应给予鼠情监测人员适当补助,以调动鼠情监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补助标准参照《关于调整农业事业单位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标准的通知》(人发[1997]107号)和《关于贯彻执行调整农业单位有毒有害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标准的通知》(湘人发[1998]54号)实行。 三、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省植保植检站将对省级鼠情监测点进行适当补助,请各市、州植保植检站及鼠情监测点切实改善鼠情监测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确保鼠情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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