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 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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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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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忘
史密斯是個年輕的律師,業務上很能幹,但十分健忘。一次, 他被派往聖路易斯去會見一位重要的訴訟委託人,以解決一件疑難 案件。第二天,他那個事務所的老闆收到他從聖路易斯發來的一份 電報: 「忘記訴訟委託人的姓名,請即電復。」 老闆復電: 「委託人的名字叫霍布金斯,你的名字叫史密斯。」
按時服藥
一位護士小姐走進病房裡,好容易才弄醒了一個已經酣然入 睡的患者。 「你要幹什麼?」病人很不高興。 「你必須按時服藥。」護士小姐說完,同時遞上兩粒安眠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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