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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吸取集中征收的教训,利用信息化网络,实现“管事”与“管户”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力,改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
税收管理工作既要重视管理的效率,这一点主要借助于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也要重视管理的有效性或质量,这一点从根本上要有准确的税源信息来保障。
集中征收的办法在理论上是要调动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减轻税务机关“管户”的压力,使之集中精力“管事”,提高征管工作效率。由于种种原因,实践的结果并不理想。虽然就票审票、就表审表的办法确实提高了工作效率(efficiency),但是,税务机关管理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令人怀疑。纳税人提供的原始数据是有效管理的起点。在现实中,大量的纳税人或者有意(偷漏税)、或者无意(缺少相关知识和技能)提供了扭曲的涉税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计算机系统采用,就会得出错误的信息处理结果。计算机信息平台的使用,加剧了错误数据的影响。结果是数据处理的效率越高,税收预测和计划的盲目性越大,管理的有效性就越差。
税收管理员制度借助于现代化手段,建立起了涵盖广泛、反应灵敏的动态的税源管理体系。它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源管理制度,把管户与管事有效结合起来,实现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并重。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按照规定与纳税人保持制度化的联系,提供专业的纳税服务和指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申报纳税,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管理员的实地调查报告,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税源户籍、财务核算、资金周转和流转额等关键的涉税信息,从而提供针对性的、有效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四、需要厘清的两个认识
1、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翻版。
从两者税源管理的内容对比,不难看出收管理员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雷同之处。但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以下几个方面决定了它与税收专管员制度的本质区别:
信息化背景 税收专管员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实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较低,且管理质量难以保证,比较适合纳税户数少,税制简单,税收目标单一的情况。在人类社会迈向信息化的今天,信息化技术正在改变着税收管理的方式。一是传统粗放式的税收管理体制和方式被信息和网络技术改造了,大大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使税收管理员从大量重复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脱出来,使税源管理和精细化成为可能。二是利用信息化和网络技术强化了税收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使用,提高税收执法和税务行政管理的水平;三是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使税收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使国家税收的职能作用发挥得更充分,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进步。
法制化背景 税收专管员所遵循的政策法规在法律体系中处于较低层次,约束力和稳定性都比较差,难以规范专管员权力的使用。目前,我国的税法体系正在完善,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初步建立起一个以法律、法规为主体,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相配套,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税法框架,构成对行政权力有效制约,支持合法权力的行使,防止滥用权力的出现,既解决了税收工作面临的一些难题,也有力地支持了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已经构成了对税收管理员权力滥用的屏障,使税收管理员不致重蹈税收专管员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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