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家无权建立“国教”,这正是近代确立的“政教分离”原则的具体体现。正如洛克(J.Locke)所言:“必须严格区分公民政府的事务与宗教事务,并正确规定二者之间的界限”,这一点是高于一切的!因为“国家是由人们组成的一个社会,人们组成这个社会仅仅是为了谋求、维护和增进公民们自己的利益”,即“生命、自由、健康和防治疾病以及对诸如金钱、土地、房屋、家具等外在物的占有权”。因而“公民政府的全部权力仅与人们的公民利益相关,并且仅限于掌管今生的事情,而与来世毫不相干”。而宗教,例如基督教教会“是人们自由与自愿结合的团体,人们加入这个团体,是因为他们认为能够用上帝可以允许的方式礼拜上帝,以达到拯救灵魂的目的”。这也就是说,宗教所涉及的是超越的、非世俗的、来世的精神境界,而且“真正的宗教的全部生命和动力,只在于内在的心灵的确信,没有这种确信,信仰就不成其为信仰”。因此,纯属俗世今生的国家权力、法律、刑法等不能,也不应当以任何方式扩及宗教信仰、灵魂拯救。[36] 宗教信仰既然纯系个人的事务,那么,任何个人,包括作为个人的官长都有权自由与自愿地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但是,作为官长,尤其是作为国家首脑的个体则不应当享有这个权利。否则,国家即使? 挥腥妨ⅰ肮獭保墒亲魑俪ぁ⒂绕涫亲魑沂啄缘母鎏逅诘淖诮桃不岢晌白脊獭薄4说阌任四岩岳斫狻6诮泄┧镏猩较壬谰呦执渭业耐纺杂胱诮炭砣菥瘛>荨洞骷咎瘴拇妗吩兀骸懊窆辏赣诖笤嗡行旒玖蚴芑浇滔蠢瘢乇鹑刃男煸谒Ц嘟簿柑亓钪浦勾耸拢骸霾豢尚小>簿诮袒峄蛟谌魏未λ巳嗣褚磺凶诮绦磐剑酥敛恍沤陶吖餐荒芪蛔诮趟接幸病!炀幻鞔艘澹采魃蚬冈唬骸壬腔酵揭俊冈唬骸唬锬澄酵剑笤Х腔酵揭病!炷持詹唤猓艘破浣簿嘤谒!盵37]这里也同时揭示出了“政教分离”的另一方面的意义,即,“不论个人还是教会,不,连国家也在内,总而言之,谁都没有正当的权利以宗教的名义而侵犯他人的公民权和世俗利益”,不论宗教的权威来自何处,既是宗教的,它便只能限于宗教内部,而决不能以任何方式扩大到公民事务。“无论是谁,不管他在教会里担任多么令人尊敬的职务,都不得以他们之间的宗教信仰不同为借口而剥夺不属于他那个教会或宗教的人们的自由或其世俗财产的任何部分。因为凡对于整个教会不合法的东西,都不可能凭籍教会的权利,而变成对其会员合法的东西”。[38]
除此之外,在宗教团体之间,宗教团体与其它社会团体之间,宗教团体与异教信众之间,以及不同宗教的信众之间,如何体现宗教宽容呢?显然,最关键的还是相互容忍。既然国家的政治事务与宗教事务是相互分离与相互容忍,那么社会团体与宗教团体之间也应当是相互分离与相互容忍,双方都不得以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比如像民国“庙产兴学”运动之所为。倘若双方发生对立与冲突,则应当通过平等对话、协商达成对立与冲突的消除。其实人类长期以来最感棘手的问题还是在不同的宗教团体及其信众之间的相互容忍与和平共处的问题上,几乎历史上发生的全部宗教冲突、迫害皆无不根源于此。比较而言,在世界的各大宗教之间,惟佛教最为宽容与忍让。像极端的伊斯兰教迫害异教的精神那一类观念是佛教创始人乔达摩(Gotama) 所不知的。“他努力工作不是为了自己或创造主的光荣,而仅仅只是为了利益人类,利益众生。强制别人改变信仰,对于他来说没有意义,因为他所希望的不是要人表示忠顺,而是要人改变性格。他的教团在许多变革之中,并未失去这一性质”。顺便说说,正是由于“宗教与政治的结合,才使极端的伊斯兰教没有资格成为普遍性的宗教,并且使其不能满足最有理智和最讲究精神的那一部分人的理智和精神上的需要”。[39]很显然,真正宗教的精髓是爱,仁慈的爱与大慈大悲。很难设想,那些大肆迫害异教的宗教会具有真正的宗教精神。因此,对于那些在宗教问题上持有异见的人实行宽容,这应当也是与耶稣基督的福音,与人类的理智本来完全一致。因为福音书迭次宣布,基督的真正门徒一定要忍受迫害,但是说基督的教会应当去迫害别人,甚至以火和剑来强迫人们接受它的信仰和教义,这却是在《新约》的任何章节里永远无法找到的。[40]毫无疑问,基督教会的许多做法,象十字军东征、新旧教派间的相互迫害,……是根本上与《圣经》的教诲南辕北辙的。归根结蒂,一个宗教以及“一个人有宣传托尔克马达(西班牙多明我会修士,西班牙第一任宗教总裁判官,任职期间以火刑处死异端分子约2000人。棗译者)的信条或穆罕默德(Muhammad)的宗教自由,但是没有身体力行以至侵犯他人权利或破坏和平的自由。言论和信仰只要是表达个人的虔诚,就都是自由的。一种宗教灌输的仪式如果侵犯他人的自由,或者更广泛地侵犯他人的权利,这种仪式就不配享有绝对的自由”。[41] 相对来讲,在信仰的问题上,西方人较东方人显得更为偏执,如佛家所批评的总是执取边执见而失却中道。譬如即使洛克论说宗教宽容,却还是断然拒绝对无神论者的宽? 荨42]而帕斯卡尔在比较了阿拉伯、中国、古罗马以及埃及的宗教之后,得出的结论却居然是,:“所有的宗教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在信仰上不崇敬一个作为万有本源的上帝。……真正的宗教必具的义务就是热爱上帝,这正是宗教的显著标志。尽管这极为合理,可是却决无别的宗教,惟有我们基督教这样做了。”[43]不过,时至今日西方不少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这类偏执的错误及危害。譬如我们前面提及的“三大宗教河系”理论。依据这理论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探寻与此三大宗教系统密切相关的、完全不同的文化与文明的指向及其成果。即,代表闪族一系的主要以基督教为核心的文化及文明,其始终主要指向着现世人的生存与现实社会政治,故而建构起民主自由的宪政体制,创造了繁荣发达的经济财富,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他们的主要成果是“现世的”,或者说“现世功利的”。代表印度宗教源头的文化及文明,始终返本地主要指向着宗教超越的维度,其主要成果是超世精神的。代表中国宗教传统文化及文明则始终主要指向人际人伦。诚如牟宗三先生所言,两千多年来,中国文化生命的最高心灵都集中在以自家全部生命践仁体智,成圣成贤上。[44]因此,它的主要成果是现实伦理的。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宗教及其教派之间,不同的宗教信众及其与非宗教民众之间理当相互对话、相互倾听、相互理解、相互承认。或许“上帝”棗亦可理解为“绝对价值”、“终极解脱”等等棗只有一个,可是通向“上帝”的道路却不是唯一的,走在不同道路上的人们理当相互宽容、相互容忍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