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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汉斯·昆〈世界和平棗世界宗教棗世界伦理〉王来法译,和原英文“World Peace—World Religions—World Ethics ”,同载陈春富主编《宗教文化》(2)193-195和174-176页,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
[2] I.Kant:PROLEGOMENA ZU EINER JEDEN KüNFTIGEN METAPHYSIK, SS.5-6.
[3] 参见《尚书·吕刑》。
[4] 参见《国语·楚语》(下)。
[5] Platon: SYMPOSIUM 189C-193E.
[6] 林安梧:《中国宗教与意义治疗》5-20页,台北:明文书局,1996。
[7] “天(神)-人”之际须有“中介”沟通,基督教通过基督耶稣的“道成肉身”最为显明与完备地表达了这一点。不过,我们却不能因此就简单地承认与接受西方人对中土文化,诸如缺乏神圣超越性、混同“天(神)人”等等的批评。我个人以为,我们既然肯定永恒、全在、全知、全能、全善之天(神),那么就须得认同,天(神)决不会放弃对任何一方人群、任何一个民族的拯救。天(神)对西方民族的拯救是通过基督耶稣的“道成肉身”,那么对中土民族的拯救就未尝不可以采用“肉身成道”的方式。关键在于,道成肉身的基督耶稣是唯一的,肉身成道的圣人孔子也是唯一的。倘若我们熟读《论语》,此点不难体认。由此,我们也不难领会《论语》在中土民族中的地位为什么可以直追《圣经》(尤其是《新约》之《四福音书》在西方民族中的地位。(详请参阅拙文?追问伦理道德的形上根据?载《四川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50-55页。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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