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发展,高等教育事业迅速发展,而高等院校的内部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却没有完全跟上,导致出现诸多的漏洞与弊端。本文就如何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高校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一粗浅的探讨。
[中图分类号]F234 4 [文献标识码]B 518991008-6099(2002)03-0078-03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1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普通高校已超过1000多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形式多样化。教育经费来源也从单一的财政拨款、上级主管部门拨款逐步发展到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多种形式筹集教育经费的格局。收支形式也从初始简单的行政单位财务收支到目前相对复杂的以部门、以院系为单位的经营核算,经济核算变化很大。但是,高等院校在财务管理和核算方面没跟上,财务管理仍然停留在简单的收支核算上,财务部门未能在资金管理、经营投资决策、分配政策等方面发挥监督和参谋助手作用,导致出现诸多漏洞与弊端。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充分利用学校各种资源,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筹资办学的积极性,是摆在高校各级领导和财务工作者面前的一大任务。本文就如何加强高校财务管理、规范高校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高等院校普遍存在的问题
1 国有资产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帐实不符。
高等院校的固定资产管理与企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最大的区别是高等院校不管是对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固定资产都不计提折旧,导致固定资产管理只重视价值管理,忽视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不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造成财务帐务上只有价值总额,而没有资产的名称、数量、使用年限。据调查,造成固定资产帐实不符的原因主要有:(1)固定资产的购建、验收、入帐价值、入帐时间与实际不符,部分固定资产没有验收入库,造成固定资产流失。(2)验票不验货。这种做法主要是没有一个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负责验收。报帐时,财务只管发票金额而不管货物验收。(3)偏重金额验收,忽视质量验收,使不合格资产被当成合格验收入库,国有资产质量难于保证。(4)验收时间不及时,特别是货款已付的固定资产,购入了很长时间而不验收入库,或者财务核算时因没有验收部门的固定资产入库单而漏记固定资产,造成固定资产流失。(5)固定资产入帐价值不准确,造成固定资产的虚增或虚减,使实物与价值不符。(6)对报废固定资产不作报废核销手续,造成帐实不符。
2 对外投资疏于管理,缺乏监控,资产折旧、转让不规范。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办学日趋多元化。为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有的院校利用资产设备,有的出租出借房产、教学设备,兴办校办工厂、公司等,将大量非经营性资产划拨到校办企业或合股公司中去。但由于资产管理不规范,对已转让、转性的固定资产不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资产的转移手续,对该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该缴资金占用费的不缴纳,该收缴的承包费不追缴。这些明知是无偿占用高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创收和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但由于出于对创收产业的扶持目的,高校实行了一些相对优惠的政策,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无形中放在次要位置,分配体制也过多地向小部门、个人倾斜,使投入的资产无法得到补偿。而一旦亏损,则将“包袱“甩给学校,由学校承担,肥了个人,亏了学校,致使国有资产受到侵害。
3 严重的违纪行为,坐收坐支的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高等院校是以教书育人为己任,抓好教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就行了,至于教学以外的辅助活动、校办产业、对外投资、培训创收活动等的收支情况,高校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则疏于管理,缺乏监控。制定经济政策、分配政策时不甚合理,不够明确,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在经济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资源的配置与使用,收入的分配与使用,经济的监督与管理等方面都出现漏洞。比如在经济政策不够明确的情况下,把创收活动与本职工作混为一谈,搞不清哪些是创收项目,哪些是本职工作,导致一些单位不能正确处理好教学、科研、服务与创收的关系,再加上收入分配比例不当,在处理学校、部门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上,往往顾此失彼。以致出现未经批准擅自收费,收费不开票,或者自制票据收费,坐收坐支,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逃避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如此等等。不管是校办产业,还是创收部门,利润上交合同不是按一定的依据计算,而是可以讨价还价,随意性很大,美其名曰是放水养鱼,其实是放任自流。那些没有条件搞创收而手中掌握学校资源的部门,则利用学校资源为部门谋利,导致部门之间,个人之间贫富严重不均,增加了学校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个人之间的矛盾,严重影响了教学秩序[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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