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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济附加值(EVA)最大化。经济附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也称作剩余收益(Residual Income)是指税后利润与投入资本的资本成本之差,其计算公式为:
EVA=税后利润 - 投资 x 资本成本
经济附加值理论是财务管理吸收了金融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而形成的业绩评价理论,它充分考虑了经营风险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并且依据经济附加值评价的结果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存在一致性,因而许多著名的大公司都采用经济附加值指标对所属部门或子公司进行业绩评价。尽管 (EVA)能够相对准确地评价经营者的业绩,但它与职工的利益相关性更低,一般人员难以预计其行为对 EVA 的影响,因此 EVA 没有被实务界普遍接受。
根据企业理论的研究成果及对企业本质的认识,笔者提倡一种全新的企业财务管理理念——创值能力最大化。认为企业是一个价值创造与分配系统,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创造价值并且在各利益主体之间和谐分配。
相对于其他财务管理目标而言,以创值能力最大化为目标的财务管理理念,更能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第一,能够调动有关各方的积极性。价值创造能力最大化观点把财务管理的重点放在增值额上,增值额与企业的股东、债权人、职工的利益都相关,揭示出企业股东、债权人及职工利益的一致性。第二,能够促使企业经营者作出正确的决策。在利润最大化目标约束下,经营者对行动的取舍准则是边际利润大于零,在价值创造能力最大化约束下,经营者对行动的取舍准则增值额剩余大于零,前者仅以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后者以所有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显然后者要优于前者。第三,能够协调有关各方的利益冲突。企业股东、债权人、职工向企业提供资本和劳动资源,在企业的价值创造过程中,他们之间的利益有一致性,而在分配企业所创造的价值过程中,他们之间的利益有冲突性,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创值能力最大化理念不仅重视价值的创造过程,而且重视增值额的分配结构,在企业各利益主体之间和谐地分配企业所创造的价值,这对于提高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非常重要。
三、评价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指标:增值率
增值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即企业的产出价值和投入价值的差额。投入价值和产出价值是相对于企业系统而言的,投入价值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为进行经营活动而从外部购买产品或劳务的价值,产出价值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向外部提供的产品或劳务的价值。增值额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额 = 销售商品的劳务收入 - 外购商品和劳务支出
= 折旧 + 工资薪金 + 利息支出 + 税金 + 利润
增值额计算公式的第一步反映增值额的形成;第二步反映增值额的分配。增值额的受益主体分别是:职工、政府、债权人及股东,其中职工得到工资薪金,政府得到税金,债权人得到利息,股东得到利润。折旧是债权人和股东投入本金的补偿。
增值率是评价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指标,它是指增值额与企业所占用资源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增值率 = V/wPn=D=C
其中:V:表示增值额
w:表示行业或地区平均工资率
P:表示职工人数
n:表示项目经营年限
D:表示平均借款余额
C:表示股本余额
增值率越大,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就越强。从增值率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在企业占用资源相同的情况下,增值额越大,增值率就越高,说明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也较高;在增值额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占用资源越多,增值率就越低,说明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也较低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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