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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一个抽象的目标,在运用时仍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对于股票上市企业,虽然通过股票价格的变动能够揭示企业价值,但是股价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特别是在即期市场上的股价不一定能够直接揭示企业的获得能力,只有长期趋势才能做到这一点。其次,由于现代企业不少采用“环形”持股的方式,相互持股,其目的是为了控股或稳定购销关系等,因此,法人股东对股票市价的敏感程度远不及个人股东,使其对价值最大化目标没有足够的兴趣;第二,对于非上市企业,只有对企业进行专门评价(如资产评估)才能真正确定其价值,而在评估企业的资产时,由于受评估标准和评估方式的影响,这种估价不易客观和准确,这也导致企业价值确定的困难。
2 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现实选择
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处在一个特定的大环境中的,不同环境中的企业,其财务管理目标会有很大的差异。企业所处于的文化背景、政治法律环境、生产力水平和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等因素变动都会引起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变动。
从以上分析可见,关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观点都各有其科学的地方,只是考虑的角度不同而已。笔者认为,由于目前我国的企业在经营规模、组织形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参差不齐,尤其是会计基础工作普遍薄弱,财务管理不规范情况下,以“利润最大化”作为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仍不失为一种现实的选择,实际上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更具有目标导向性的意义。
2. 1 以 “企业价值最大化”或 “股东权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的局限性。
一般以为,以“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可以克服“利润最大化”目标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以及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决策带有短期行为等缺点,避免时间和风险脱节,从而是企业财务行为的“最佳目标”然而事实上,这一 “最佳目标”是以股份公司和运行良好的资本市场为研究和论证对象推导出来的。根据有关理论,只有在证券市场达到半强式有效的情况下,才能采用股东权益最大化这一目标。有关实证研究表明,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刚刚达到 “半弱式有效”的水平,尚未实现“半强式有效”,因此,无法采用股东权益最大化目标。而“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与我国大部分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很大差异,在目标的实施过程中也容易引起混乱。原因在于:
2. 1. 1对企业而言,“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比较抽象,难以量化和确定。财务目标应具有定量性特征,财务目标的提出,既要有定性的分析判断,又要有定量的指标,即目标的数量化。企业价值原意指企业债券的价值和股票价值之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也是在证券业蓬勃发展的前提下产生的。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无法进入真正的资本市场,它们根本不容易得到一个价值指示器。对于非上市企业来说,其未来的财富和价值既不能在日常会计核算中揭示,也不能依靠股票价格的变化加以显示,而只能通过资产评估或被并购时的卖价才能确定。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这种评估要十分准确是比较困难的,而并购时的卖价在日常财务程序中又无法得到,所以,”企业价值最大化”对我国企业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缺乏指导意义。
2. 1. 2即使上市公司而言,我国目前的证券交易还有待规范,企业的股票和债券价格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并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真正价值。而且作为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应该是企业通过主观努力可以实现的。但影响企业股票价格的许多非经济因素却不是企业本身可以控制的,把过多的不可控因素引入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不合理的。“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可能会因此失去目标的导向意义。
2. 1.3现阶段,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行为相对简单,“企业价值最大化”分析成本过高,公式计算过于复杂,企业难以操作,实用性欠佳。而且有事实表明,实施“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可能会导致企业所有者与债仅人等一些其他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可见,在目前的条件下用“价值最大化来代替 “利润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对我国大多数企业而言还需时间,不能操之过急。而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不仅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也更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的特定要求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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