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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语
综观中国古代物证技术的发展历史,笔者认为,其发展主要受到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一、自然科学技术的落后,人类对社会的认识不足。物证技术作为一门科学技术,要结合物理 、化学、生物、心理学等各学科的知识,在对物证的发现、提取、检验和鉴定中加以运用,方能更可靠地提供证据、线索,更真实地再现案件经过。但古代自然科学的落后,物证技术自然不可能发达,往往先在个案中尝试性地加以运用。由于中国古代医学发达,在司法审判中结合医学知识产生了古代法医学,形成了以法医鉴定为主要的物证技术。
二、各个朝代的法制思想对物证技术的发展起了主导作用,自汉朝时,儒家思想登上政治舞台,“礼法并用”的思想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时期,一直影响着其法制思想,“春秋决狱”、“论心定罪”使的司法审判强调人的主观善恶 ,也使得中国古代司法审判工作一直注重口供 ,往往轻视物证。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物证技术的落后,不能得到足够的证据,只好通过向犯罪嫌疑人刑讯的方式得到证据。反过来,这对物证技术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过分重视口供,自然就不能使人们对物证引起足够的重视,也使的物证技术的发展缓慢,甚至停滞、倒退。
三、各个朝代对口供的态度对物证技术的发展起了直接作用。由于自然科学的落后,审判者更注重言词证据,加以心理学的常识,产生了“五听”原则,注重嫌疑人的心理变化。从汉以来一直重口供轻物证,直到宋朝郑克才提出“重物证轻口供”的观念。至此,物证技术在宋朝也得以突飞猛进的发展,达到历史最高峰。但明清时期,审判者又忽视物证,更加注重口供,加以诸如腐败、贪污等因素的影响,物证技术最终没落。
四、审判人员、检验人员责任的刑事法律化也促进了物证技术的发展。早在西周就有“五过”制度,“五罚不服,正于五过。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49)该制度在各朝代得以沿用。秦朝时期,又出现了对检验人员责任的规定,并在唐朝出现了以刑法制裁那些违反检验制度的检验人员。以后历代都在唐朝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规范化。
中国古代的物证技术在历史上有着辉煌的成就,至今某些技术、理念对当代的物证技术仍然具有指导意义,沿用至今。古代物证技术依然存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参考文献:
(1)、(2)《左传·昭公六年》 转引自《中国法制史》 朱勇主编 法律出版社 1999.9 P.23、27
(3) 《中国法制史》 朱勇主编 法律出版社 1999.9 P.30
(4)参见 《中国法制史》李玉主编,山东大学出版社 2003.7 P.184
(5)参见 沈大路《中国司法鉴定的古代史》
(6)《礼记·王制》 转引自:《中国法制史》 朱勇主编 法律出版社 1999.9 P.43
(7)参见 沈大路《中国司法鉴定的古代史》 刊于《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8月第10卷第4期
(8)《周公·秋官·质人》 转引自:《中国法制史》 朱勇主编 法律出版社 1999.9 P.40
(9)《周公·秋官·士师》 转引自:《中国法制史》 朱勇主编 法律出版社 1999.9 P.40
(10)《周公·秋官·朝士》 转引自:《中国法制史》 朱勇主编 法律出版社 1999.9 P.41
(11)《周公·秋官·小宰》 转引自:《中国法制史》 朱勇主编 法律出版社 1999.9 P.41
(12)《睡虎地秦墓竹简 》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64页 转引自 闵银龙 王立民 《论中国古代法医学的领先地位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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