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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国有股大股东的代表人缺乏为其利益着想的动机,那么在这样一种情形下的企业经理将会是如何行为的呢?对于这个问题,只要我们注意到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高度合一的事实就可以得到答案。据吴淑辊、柏杰、席酉民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88家公司为样本的研究结果表明:采取完全合一的公司有77家,占样本的40.4%合一 (指经理同时兼任副董事长或董事)的有12占样本的52·7%,完全分离的有12家,占样本的6·9%。由该资料可以看出,只有少数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一职是相互分离的。在这样的一种机制下,容易导致责任不明,而最大的问题还在于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缺乏相互制约,使得超额的特权消费现象严重。从理论上说,关于总经理与董事长两职应该合一还是分离的问题并无定论,可说是各有利弊,但本文认为,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如果两职还高度合一的话,那么所可能导致的问题还不仅仅是股东利益容易受到损害的问题,而且会出现诸如"腐败"等超经济问题。
因此,从我国特定的股权结构和在这种特定的结构下经理人员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中我们不难看到,真正关心自身利益的股东与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十分明显的,所形成的代理成本也是巨大的。
2.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我国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初都存在着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即尽量将其债务剥离回。因此上市公司在上市的前面若干年中的资产负债率是比较低的。但有不少上市公司在持续经营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使得其净资产收益率达不到配股的要求,因此新的资金只能靠负债筹集。相反,业绩较好的上市公司(以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衡量)却主要通过内部融资的方式或通过配股的方式筹集资金。由于这样一种机制的存在,使得进人债务市场的资金借人者质量降低,从而也使得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加剧。这一问题所以会产生,是因为在我国,上市公司配股有比较严格的规定,即以净资产收益率为标准。
净资产收益率是一定时期内企业的收益与其相应净资产的比,用R表示,有ROE=E,其中Y表示收益,E表示净资产。总资产收益率是另一个衡量企业收益能力的指标,用ROA表示,有RQA=/A,其中,A为企业的总资产,如果用D表示企业的负债,那么A=D+E于是我们可以建立起总资产收益率与净资产收益率之间的关系:
ROE=Y/E=(Y/A)×(A/E)=ROA×L………………(1)
这里L=A/E杆。当企业没有负债,也即企业的资产全部由权益组成时,L其最小值1;而当企业运用了非权益的外部资金,即有一定的负债时,L于1。
财务杠杆作为用来增加股东收益的一种设计,它通过恰当地采用固定成本的债务代替股东权益,希望以此来提高股东的收益。在这里之所以提到“希望”,是因为杠杆并不总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如果营业利润低于一个一定的数值 (这一点我们从下面的分析中将会看到),那么,杠杆将减少而不是增加股东的收益。并且,如果我们进一步将引人杠杆后所可能导致的股东收益的变异看成股东收益风险的增加,那么财务杠杆就是一把双刃剑:即它在增加股东预期收益的同时也增加了其收益的风险。所以资本结构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区分什么时候的杠杆是有利的,而什么时候是不利的。为了从数理上更加清晰地了解这一过程,我们运用ROE与ROA之间的关系来进行分析:
根据ROA的定义,它是支付利息和税金后所得收益与总资产之比:
………………………………(2)
其中,T为企业的平均税率,I为支付的全部利息,设i为企业资产的平均利率,则I=iD,EBIT为企业的息前税前收益。这样 (2)式可以写成:
ROA=(l-T)(EP一i+i )
EBm/A为企业息前税前与总资产之比,它表示全部资产创造收益的能力,用EP表示,于是有
ROA=(1-T)(EP一i+i )
代入(1)式,有:
ROE=(1-T)[i+L(EP-i)]…………………(3)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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