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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这次会议的主题之一与中国银监会的省级派出机构筹备组主要负责人会议紧密相关,其核心内容就是讨论央行地方分支机构的调整问题,其中1998年末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九大区行的重新定位和去留问题最令人关注。 大区行的职能 从中国银监会成立之日起,央行九大区行职能定位和去留问题就一直为各方所关注,而大区行的去留与央行的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紧密相关。 1998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实行机构改革,目的是增强央行的独立性,减少地方政府对央行地方分支机构在制定货币政策以及银行监管方面的干预。根据地域关联性、经济金融总量和金融监管的需要,考虑到中国地区差异大的特征,央行改革时参照了美联储13个大区行的模式,撤销31个央行省级分行,成立九大区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天津分行(管辖天津、河北、陕西、内蒙古)、沈阳分行(管辖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分行(管辖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辖江苏、安徽)、济南分行(管辖山东、河南)、武汉分行(管辖湖北、湖南、江西)、广州分行(管辖广东、广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辖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北京、重庆两家营业管理部,分行行长的行政级别是正局级。当时从中央到金融系统对于这项改革都十分重视,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的吴晓灵“降职”到上海担任九大区行中最为重要的上海分行首任行长一职,足见重视程度之高。 根据当时的改革方案,分行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总行的授权,负责执行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对辖区内除保险和证券外的金融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在不设分行的各省区首府所在地还设立了以该地命名的金融监管办事处,作为分行的派出机构。在分行所在地以外的省会城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设立中心支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除了履行原来承担的职责外,增加了原省分行在国库经理、支付清算、现金发行和金融统计等业务中的管理汇总工作。 央行九大区行成立5年来,各大区行履行央行赋予的职责,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业的干预,加强监管与独立性的作用。因此,九大区行的历史作用是积极的。为完善银行业监管体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01年中央银行又依据“管监分离”的思路,在原监管一司及二司之外,成立了新的银行管理司,负责银行的市场准入、退出及监管政策研究等业务等等。今年初,设立独立的中国银监会。从1998年至今,我国金融体制和银行管理体制的变革完成了“三大步”的逐步演变。有专家指出,九大区行职能重新定位是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的必然考量,而其去留不是简单的“是否走回头路”的讨论,更不应理解为对阶段性改革的彻底否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副部长魏加宁博士在评价实施5年来的大区行制度时表示,大区分行改革成功之处,主要在地方政府对货币政策的干预明显减弱;说其不足之处。则主要在于人民银行原有基层分支机构定位不明、跨地区监管成本上升等等。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央行一些地方分支机构的人员对实行大区行体制以来存在的不足进行反思,主要涉及货币政策调控难度和监管成本方面。 区域货币政策难题 中国银监会成立之后,专司银行监管职能,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成为央行的主要工作。如此,在执行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的大前提下,考虑到区域经济特色与发展水平,如何制定和执行区域性货币政策备受关注。一方面,各界都在呼吁进一步加强央行的独立性,减少地方对央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干预;另一方面,有研究人士也呼吁,央行在制定和执行统一货币政策的同时也应多考虑到区域经济特色,让区域性货币政策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而两者的结合点就在于,九大区行能否胜任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和制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区域性货币政策的重任。 央行上海分行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两大工具之一,货币政策对于经济发展作用巨大。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比较大的国家来说,在统一的货币政策之下,还应该有针对各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的各地区的区域性货币政策。 他从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角度指出了大区行的一些不合理性。很多人认为大区行有利于货币政策的执行,但他认为,美联储成立13大区行的时候,考虑到了美国区域经济的差异性。但是在美国各大区行所覆盖的区域,其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特色差异不大。在当前的中国,以省为单位的区域经济特征明显,各省经济模式各不相同。正是因为这一点,在大区行制度下,辖区内的货币政策很难制定和有效执行,很难用统一的货币政策来促进辖区内各省区的经济发展。以上海大区行为例,辖区为浙江、福建和上海两省一市,上海是城市经济,浙江以民营经济为主导,福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两地落后一些。三种不同的经济模式和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很难制定统一的区域货币政策适应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其他的大区行也存在类似的问题[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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