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规范会计公司的收费行为。由于如何确定收费标准对于会计人员是否能真实完整地反映会计信息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为了避免将收费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而可能产生的会计人员乃至会计公司与用人单位合谋做假的情况出现,会计公司应按照用人单位要求的会计人员的等级、种类和数量计算求得应发工资,并在此基础上加成一定比例,二者之和作为会计公司的收费依据。
(6) 会计人员违法违纪应承担经济责任,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凡因会计人员不依法执业而使用人单位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其罚款一律由会计公司和会计责任人共同承担支付;因违法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其损失由会计公司和会计责任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7) 会计公司的建立和运行需要完整的配套措施:会计公司的推行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会计公司的设立和运作;各级会计行政主管部门一是要建立对会计人员、会计公司和各单位违法违纪行为的登记制度、警告制度,二是要建立会计违法违纪个人责任追究制度、会计行业终身禁入制度,三是建立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稽查制度,定期换岗制度和个人业务档案制度;各财政部门应组建一支精干有力的会计执业监察队伍,强化日常性会计执业监督检查,加大会计监察工作力度;加强财会业务培训和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会计从业人员等级考核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促进依法办事。
综上所述,财务会计通过会计公司的建立和运行实现其中介化立场,履行其反映的职能;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回归企业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并结合审计部门履行内部监督的职能;经营者的行为将受到来自与财务总监、稽察特派员等监督机构的外部监督。这样,便实现了对企业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分离,以及对所有者负责和对经营者负责的立场的单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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