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促进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对策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为了积极应对加入WTO之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效构筑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并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开始为保障农业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一、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
自《条例》实施的四年多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发展,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制订了配套的规章制度,完善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已经形成。目前,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发布了5批包括41个种或属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组织研制了42种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和部分分中心如吉林、黑龙江、四川等已初步建成,已经对水稻、玉米和大白菜等300个品种进行了DUS测试。
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受理品种权申请达到962件(如表1所示)。经审查批准,到2003年7月24日,已授予植物品种权391件,大部分为大田作物品种。
表1 植物品种权申请情况表
年 份
1999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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