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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我市农业龙头企业产品获省级以上名牌、金奖和著名商标的只有14只,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市场上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业龙头企业产品很少,少数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产品也由于宣传不够,知名度不高,市场难于开拓。全市能进入国内外绿色通道的只有长兴金巴开植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绿素”1只产品。企业的科技创新意识,创名牌意识不强,产品档次不高,科含量较低。农业龙头企业产品档次不高直接影响了对基地农户的带动力、市场开拓能力和自身的经济效益,从而制约了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多数龙头企业与农户基地还没有形成紧密型的利益机制,龙头与龙身、龙尾的脱节现象时有出现。用“订单”和保护价收购农产品、企业利润返回、农民入股等利益机制将农户、基地和企业联结成紧密型的“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近两年来,我市的少数农业龙头企业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不少经验和成效。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如农业龙头企业在品种、技术、资金等方面还很难为农户提供有效的服务,部分龙头企业的定位不明确,把与农户的关系看成是“市场博弈”、“价格博弈”关系,从表面上看,企业就是要追求利润最大化,但从长远来看,任何一个产业都有是一链条,从原料生产、加工、销售,一环受损,满盘皆输,农业也不例外。相反因农民法制意识淡薄而毁约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如99年安吉县溪龙乡从杭城引进一家发展蔬菜种植业的龙头企业,并在该乡订下了250亩小辣椒种植合同,设置了保护价收购。但到收购时,市场销售势头一派红火,于是农民将辣椒直接出售给菜贩子,企业没有收到辣椒;等市场低迷时,又不按企业规定的规格采摘。结果该企业经营者在第二年就打道回府了。这个本该成为蔬菜专业村的新丰村,又回到了种植水稻的老路上。“订单”签订难、履约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从总体上说,我市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关系还处于松散型的状态,企业对农户的带动力较弱。所有这些问题都直接制约了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 3、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不平衡。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在地区和产业之间发展极不平衡。从农业龙头企业加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可以看出农产品深加工的程度(见表)。从下表中反映出,市区各区除南浔区外,在发展速度和水平上要低于三县,特别是同德清县相比,差距更大。从龙头企业的个数和销售规模来看,
2001年农业龙头企业加工产值相当于农业产值的百分比 单位:%
市区
德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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