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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发展后劲不足。 “村强民富”,富裕的村集体为农民在改善基础设施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2002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有179个,占全部村的16.5%,百个欠发达村中有61个。 2002年,集体经济总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最多的是安吉县有75个,占41.9%;其次是长兴县有70个,占39.1%;吴兴区23个,占12.8%;德清县7个,占3.9%;南浔区4个,占2.3%,集体经济薄弱村依然大部分集中在西部地区。百个欠发达村由于村级集体经济力量较为薄弱,影响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经济的恶性循环。 4、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低。 据测算,全市全部村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指数平均值为39.57%,指数在全市平均值以上的村270个,占全市村个数的24.8%;从行政村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总指数看,我市行政村之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表现在:行政村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列第1位的长兴县夹浦镇父子岭村指数已达61.84%,最后1位行政村指数仅为21.96%。从前100位和后100位看, 前100个发达村综合发展指数平均为46.20%,后100个欠发达村综合发展指数平均仅为27.73%,相差18.47个百分点。 全市行政村综合指数得分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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