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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荀子重法或向法家靠拢,也是不正确的。荀子强化了周代和孔子重礼乐的传统,注重规范和制度,这是要指出的。荀子喜欢用“法”字,其中所说的“法”确有“惩诛”之“法”的意义,这也是可以肯定的。但是,荀子使用的大量“法”字,更多的不是法家之“法”,而是指法则、法度、标准和效法等意。而且,在同德、礼和仁相对意义上的“刑法”之“法”,在荀子那里仍然是处于从属性的地位。也就是说,荀子根本上仍然是把德、礼乐和仁义放在首要的地位上,或者至少是德礼与法并用。这同法家“一断于法”和“严而少恩”的“刑法主义”根本不同。特别是,荀子坚持以儒家理想人格为中心的“人治主义”以及对“人”“法”关系所作的安排,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他的圣王和贤人政治理想。在此最有必要引用荀子的一段名言:“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不知法之义而正法之数者,虽博临事必乱。故明主急得其人,而訚主急得其执。急得其人,则身佚而国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不急得其人,而急得其执,功废而名辱,社稷必危。故君人者,劳于索之,而休于使之。书曰:‘惟文王敬忌,一人以择。’此之谓也。”64这并不是孤证,旨趣完全一致的说法,亦重见于《致士篇》。
从现象上看,在《荀子》一书中,单是作为篇目就有《富国篇》、《王霸篇》、《强国篇》、《议兵篇》和《法行篇》。这些篇目中的“富国”、“强国”、“霸”、“兵”和“法”等主题,说起来都是与法家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法家所热切解决的问题。荀子关注这些主要是法家的问题,表明处在战国后期的他,不能回避日益突出的大国争霸的现实课题,他对“霸道”采取了一种不同于孟子(完全拒绝)的在一定意义上的儒家可接受性态度,也说明他对时代强势的有限让步。但是,荀子始终把“王道”秩序和价值放在第一位,把“霸道”放在第二位。最高的和最理想的目标是“王道”,“霸道”是次一级的不太理想的目标。如果“王道”达不到,达到“霸道”则是可取的,因为达到“霸道”主要靠“信”,由信而霸也不容易。正是从这种意义上,他对所见所闻的强大之秦作出了一定性的肯定,但从儒家的仁义和王道来衡量,他认为秦的社会政治并不理想,如《强国篇》载:“力术止,义术行,曷谓也?秦之谓也。威强乎汤武,广大乎舜禹,然而忧患不可胜校也。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轧己也。……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矣。虽然,则有其諰矣。兼是数具者而尽有之,然而县之以王者之功名,则倜倜然其不及远矣!是何也?则其殆无儒邪!故曰粹而王,驳而霸,无一焉而亡。此亦秦之所短也。”从社会政治和经济目标说,荀子提升了“富国”、“强国”、“强兵”等问题的重要性,但是,他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不是凭借法家的“法术势”,而是根据儒家的“王道、”“仁德”、“礼义”等立场。如《荀子?议兵》载:“李斯问孙卿曰:‘秦四世有胜,兵强海内,威行诸侯,非以仁义为之也,以便从事而已。’孙卿曰:‘非女所知也。女所谓便者,不便之便也。吾所谓仁义者,大便之便也。彼仁义者,所以修政者也;政修则民亲其上,乐其君,而轻为之死。故曰:凡在于君,将率,末事也。秦四世有胜,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轧己也,此所谓末世之兵,未有本统也。故汤之放桀也,非其逐之鸣条之时也;武王之诛纣也,非以甲子之朝而后胜之也,皆前行素修也,此所谓仁义之兵也。今女不求之于本,而索之于末,此世之所以乱也。’”靠“德”还是靠“力”来进行统治是儒法之争的一个核心,孟子所持立场大家已知,荀子提出兼人有“以德”、“以力”和“以富”三种方式,但他认为最理想的方式仍然是“以德”。统观起来,在当时难以抵挡的秦的强势之下,荀子完全采用儒家的政治资源和智慧来解决法家所关注的富国强兵主题,即使不被认为是迂腐,至少也被认为是不现实。顺便强调一下,荀子作为儒家的忠实捍卫者,在《儒效篇》中对“儒”的价值和地位作了直接的辩护和肯定。这是他在回答秦昭王提出的“儒无益于人之国”这一尖锐判定时作出的。秦昭王的判定决不是一个孤立性的看法,韩非法家激烈批评儒家无用、有害、打击儒家,其影响远远超出了秦地。在以力量决高下的战国末期,在秦以法术而强盛的背景之下,对儒家威胁最大的自然是法家和秦国,荀子坚持儒家道德理想主义,坚定不移地捍卫儒家,比起孟子拒斥墨子和杨朱来,任务更加艰巨,也许需要更充分的道德勇气。
上面以澄清的方式所展示的荀子的社会政治理想,很明显,核心就是推广仁义、德礼和王道,荀子像孔子一样,也是强烈希望建立一个道德理想国和王道国。这种理想国,在儒家那里,是“平天下”而不是“治一国”。“国家”和“天下”是不同的。荀子更突出了这种区分,“天子”、“圣王”相应于“天下”;“诸侯”相应于“国家”。《荣辱篇》论述二者的不同说:“夫天生蒸民,有所以取之,志意致修,德行致厚,智虑致明,是天子之所以取天下也;政令法,举措时,听断公,上则能顺天子之命,下则能保百姓,是诸侯之所以取国家也”。荀子强调,只有圣王和天子才能担当平天下和治天下的大任,才能为天下确立效法的普遍之道,如他说:“天下者,至重也,非至强莫之能任;至大也,非至辨莫之能分;至众也,非至明莫之能和。此三至者,非圣人莫之能尽。故非圣人莫之能王。圣人备道全美者也,是县天下之权称也。”65又说:“天下者,大具也,不可以小人有也,不可以小道得也,不可以小力持也。”66但拥有一国则不然,国家是小器、小道,小人、小道即可得之,“国,小具也,可以小人有也,可以小道得也,可以小力持也”。因此,国家是可以用武力夺得的,天下是不可以夺得的,“可以有夺人国,不可以有夺人天下;可以有窃国,不可以有窃天下也。可以夺之者可以有国,而不可以有天下;窃可以得国,而不可以得天下。”67荀子批评所谓汤、武篡夺桀、纣所拥有的天下、批评所谓“尧舜擅让”,都是依据于此,即国可篡夺而天下不可篡夺,国可以擅让,天下不可擅让。天下只能通过王道来取得,虽然它可以从治一国入手,如《王制篇》载:“故古之人有以一国取天下者,非往行之也,修政其所莫不愿,如是而可以诛暴禁悍矣。故周公南征而北国怨,曰:‘何独不来也?’东征而西国怨,曰:‘何独後我也?’”荀子这种以王道“平天下”的社会政治理想,整体上无疑是乌托邦空想。当然,荀子并不这样认为。荀子相信他所说的天下王道理想,并试图通过礼乐教化、通过建立礼义秩序去实现这种理想。荀子设定了人性恶,因此在他那里,社会化和制度性的规范和实践,比起孟子强调主观性内省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荀子来说,“化性起伪”、“合群明分”,作为人的优越性,完全不是朝着“自然性”返朴归真的过程,而是脱离自然性而走向社会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就是“礼乐”。“礼乐”既是价值理性,也是工具理性。作为工具理性,礼乐的主要功能之一,是控制人的自然性情的自然发展和过度膨胀,把它们引导到一个正当和合理的限度内,使之适度和有节制。但这决不是宋子所要求的清心寡欲。68礼乐是规范,也是教化,作为教化,它与仁义道德等价值共同构成了圣人之教和师教的核心,其目标就是为了建立起君子国和道德理想国。我们可以说荀子的道德理想国是空想,但我们不能说他是一个缺少社会政治理想的现实主义者。康有为认为荀子的理想是小康理想亦不正确,荀子的理想也是大同理想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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