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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的“存在与时间” ——汉语“是”源于“时”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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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现象只有三种可能的解释:其一,“时”与“是”是通假关系;其二,“时”与“是”是有部分同义关系的同义词;其三,“时”是“是”的前身,“是”是从“时”分化而来的。但“时”与“是”不可能是通假关系,也不可能是同义词关系。因为:第一,如果“时”因为音近而假借为“是”,即临时用“时”替代“是”,为什么上古文献中没有相反的时间之“时”通假做“是”的例子?第二,“时”是先于“是”产生的,在《尚书》里“是”还很罕见的情况下,“时”就通假做“是”,这不太可能。第三,同义词是共时概念,而“时”“是”的非时间意义前后相承这一点非常明显。因此,可以肯定《尚书》时代“时”有谓词性“正确”和近指代词“这”“此”的意义。
怎样解释“时”“是”共有的“正确”“此”等意义?比较合理的解释是:“时”先有了名词“四时”“时间”的含义,后来发展出指示代词“这”“此”、形容词“正确”“对”、动词“肯定”“认为……正确”等意义。但是对于汉语是如此重要的这些后起的意义,跟“时”本身的时间意义和用法已经相去甚远,于是这些后起意义就转交给“是”承担,“是”就这样产生了。这就可以解释“是”“时”读音相近、义符相同、古书认为它们意义相同、以及“时”具有“是”的语义语法功能、“是”却不具有“时”的时间意义、也不在这一意义上通假“时”等一系列问题。这就是说:“是”显然是由“时”分化而来的。
三
以上分析了“是”“时”二字的“正确”、“此”“这”意义的来源,现在讨论它们的“准则”意义。“是”字本身就有准则的含义。《说文》:“是,直也,从日、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以日为正则曰是。从日、正,会意。天下之物,莫正於日也”;“以日为正,则正於日也。”这也就是《尔雅·释言》“是,则也”、郭璞注“是,事可法则”之意。无论《说文》《尔雅》还是历代语言学家都认为“是”的本义为“直”(“是非曲直”之“直”)“正”(正确)“则”(准则),这就可以肯定,“直”“正”“则”是“是”的本义。仔细分析“是”字的形体和古人对它的解释,可以看出“是”原本包含两个因素:准则、断定。“日”即准则;以“日”为标准,断定其他事物是否“直”“正”,即为断定。以“日”为准则,反映我们祖先原始时期的存在论观念——自然神崇拜。“日”为万事万物之源,即中华民族形而上学的最高范畴“本在”或“本真”。《尔雅》所谓“法则”,是将抽象的形而上学概念具象化的一种表述,《释诂》所谓“法,常也”。这个“常”是常理、规律之意;如果将它形而上学化,就是“道”,亦即老子所谓“常道”。所谓“实事求是”之“是”,指的就是这个形而上学之“道”。“道”是我国形而上学的最高概念,如果抽去具体的民族文化内涵,就其为形而上学最高概念这一点看,“道”就相当于西方形而上学的“本在”。
然而这一概念最初还是由“时”承当的。前面说过,《说文》以后历代字书、历代语言学家和我国著名甲骨文专家,都认定“时”的古文写作“峕”“从之、日”,也就是说,古文“峕”是“日”和“之”的会意字。“日”和“之”都见于甲骨文,均是最早产生的词汇。“之”甲骨文形为“屮”下有“一”,《说文》:“之,出也。象艸过屮,枝茎渐益大,有所之也。一者,地也。”徐锴笺:“之言滋也,艸木滋长也。江阴孔氏广居曰:‘艸木初出,多两叶对生;及其既长,则枝叶左右参差。故‘屮’象初生之形,而‘ㄓ’象枝茎益大也。’”段注:“之,出也;引申之,为‘往’义。”各家说法虽略有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之”的本义有生长、发展、变动之意。这样,“时”的“四时”含义也就非常好理解了:“日”变动运转而产生“四时”,这是“时”的本义;抽象的“时间”意义如段玉裁所说,是由原来具体的“本春秋冬夏之称引申”而发展出来的。“时”后来从“四时”意义发展出我国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准则”(本在)、“此”(在者)和判断(存在)的意义,也就是说:“时”曾经是我国形而上学存在论的集中的语言体现。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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