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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地预防气压伤的出现,通气模式选择压力控制通气加上潮气量的监测,以取代间歇正压通气可能更为合理。但应该知道,肥胖患者通气中较高的气道压主要是来对抗腹部过重的体重和气腹压力,因而在完善肌松的前提下,发生气压伤并不多见。
4 术后管理
4.1 麻醉药物术后对呼吸的影响
必须明确,手术的结束绝不意味着麻醉作用的终止。相对于非肥胖患者而言,肥胖患者由于其特殊的体型和病理生理改变的影响,在苏醒期发生致命性并发症的风险可能要远大于平稳的麻醉维持期。主要的威胁仍然取决于对患者气道和呼吸的管理。
所有具有中枢性抑制作用的药物均可抑制咽部扩张肌群的运动,使咽部肥胖患者发生咽壁塌陷的可能性增加。这些药物包括:丙泊酚、硫喷妥钠、麻醉性镇痛药、苯二氮卓类药物、小剂量的肌松剂和NO等。阿片类药物在引起气道梗阻的同时,还可抑制机体对低氧和高碳酸血症的通气反射。
另外,术后患者的清醒并不意味着麻醉药物对睡眠节律干扰的结束。术后前三天患者的疼痛评分达到最高,正常睡眠中非快速动眼相(NREM)的第三、四节段以及快速动眼相(REM)仍常受抑制;剧烈的疼痛常使患者对镇痛药的需求增加,使药物引起致命性呼吸暂停和气道梗阻的可能性增加。在接下来的3天中,REM时间出现反跳性延长。在此阶段,自然深睡眠引起致命性呼吸暂停的危险性升高。因此,肥胖患者,尤其是伴有OSA的患者,在术后约1周的时间内均存在出现长时间呼吸暂停的风险。
4.2 气管拔管和监护
肥胖患者拔管后发生气道阻塞的危险性显著增高。气道阻塞除了可致患者死亡外,由于气道梗阻使患者在自主呼吸时产生明显的气道内负压,因而负压性肺水肿的发生率也显著增加。这种负压性肺水肿的患者通常需要重新插管。对行胃减容手术后的患者,通常需清醒拔管,拔管前带管进行一段时间的机械通气。决定术后患者是否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机械通气,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插管时面罩通气和气管插管的难易程度、手术时间和创伤大小、患者的BMI、是否伴有OSA及其严重程度等。
拔管时(无论是在手术室、PACU或ICU),患者都应该处于完全清醒的状态并排除肌松残余的可能。局部麻醉对拔管可能有益。采用反屈氏位或半卧位拔管可减轻由腹腔内容物对膈肌的压迫,利于患者的通气。
拔管时应常规做好放置口咽或鼻咽通气道的准备,并准备好行双人面罩辅助通气。如果不能确定患者在拔管后是否能良好地通气且对重新插管没有把握时,应通过气道交换导管或纤维支气管镜拔除气管导管,并做好紧急气道处理的一切准备。
据报道,肥胖患者术后肺不张的发生率约为45%。因而即使拔管早期自主呼吸良好的患者,也应考虑采用非侵入性CPAP(N-CPAP)辅助通气过夜,以保持口咽部气道的开放,预防术后早期气道梗阻的发生。另外,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BiPAP)也有利于预防夜间气道梗阻的发生。文献报道,术后24小时采用BiPAP(吸气相12cmH2O,呼气相4cmH2O)可明显降低肺功能不全的发生率,并可加速患者的肺功能恢复至术前水平。除了早期使用N-CPAP外,只有在SpO2下降时才应考虑增加FiO2,以便尽早发现可能存在的呼吸抑制。
需要强调的是,肥胖,尤其是伴有OSA的患者,在采用阿片类药物(即使是PCA)进行术后镇痛时,出现上呼吸道阻塞的危险性增加。因此对这类患者应进常规进行术后监测(呼吸频率、镇静水平和打鼾等)。患者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其BMI、AHI(如OSA的严重程度)以及合并的心肺疾病及术后对镇痛药物的需求量等。如果以上几项中任意一项有严重问题,则患者术后应送入ICU监护。理想的情况下,患者出ICU的时间应该为其能自由活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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