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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军事战略的调整,主要国家摒弃过去只追求武器性能,不计成本的采办方针,开始寻求降低成本的最佳途径。美国强调把费用指标作为武器发展的一项独立考虑因素,与费用、性能进行权衡,以寻求效费比高的最佳方案。法国最近建立新的成本评估机制,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就确立科学合理的成本目标,并建立“成本数据库”,强化成本监督。
3.制订严密的法律法规,确保军品采办有法可依
美、英、法等国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法制建设比较完善的国家,十分重视国防科研生产和军品采办立法,制订了严密的法律法规,确保军品采办的顺利实施。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防采办,已成为这些国家的共识。美国已建立起比较完善、层次分明和相互配套的国防采办法规体系,国防科研生产和武器采办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据统计,美国有关国防部采办的法律条款有近900项,其规定几乎覆盖国防采办管理的方方面面,主要立法有:《国防生产法》、《武装部队采购法》、《国防工业储备法》、《国防合同法》、《合同竞争法》、《反托拉斯法》、《诚实谈判法》、《购买美国货法》、《联邦采办条例》、《国防部补充条例》及三军补充条例等,确保国防科研生产合同竞争有序,防止欺诈行为。法国和英国也颁布了类似的国防采办法律法规。
4.保持适度规模和高水平的军内科研机构,保持技术优势,提供技术支援
为保持军事技术优势和确保以经济有效的方式研制武器装备,美、英、法、俄等主要国家建立了一支规模适度、技术实力较强的国防科研机构。它们从防止技术突袭、减少技术风险,以及武器系统方案论证、技术规范编写、承包单位选择、合同监督、技术指导、设计审查、试验与鉴定等方面,帮助政府军品采办部门更好地发挥了“精明买主”的作用。美国在80年代曾就军内是否有必要保持一支独立科研队伍问题作过客观研究和论证,其结论是肯定的,即:为了保持军事技术优势和保证武器采办工作顺利进行,军方必须拥有一批规模适度、技术实力雄厚的科研机构。90年代初,美国三军拥有70多个科研机构,目前已调整合并为40多个,重点从事国防科研的基础研究、探索性发展、先期发展、系统方案论证和演示验证工作。英国和法国也保持一批重点国防科研机构,重点承担国防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英国国防部装备采购部于90年代初建立国防研究局,并于1995年在该局基础上成立“国防研究与鉴定总局”,加强国防科研的集中统一领导。目前该局直接领导着国防部4家最大的国防研究院,还有许多科研、试验、鉴定机构。法国国防部武器装备总署也保持了一支相当规模的国防科研机构。
5.保持强有力的试验与鉴定设施,减少技术风险,确保装备质量
加强样机或新武器装备的试验与鉴定,是美、英、法等主要国家军品采办的一个重要原则。通过开展试验与鉴定,为各阶段项目审定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可大大降低技术风险和采办费用,避免因重大技术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此,这些国家建立起庞大和技术先进的军品试验与鉴定机构,并设立统一管理体制。美国十分注重军品的演示验证,坚持“先试后买”方针,建立起以国防部研制试验与鉴定局和作战试验鉴定局为主,三军试验与鉴定机构为辅的试验与鉴定管理体系,并设立配套完善的靶场及试验设施,组织面向承包商的技术性试验与鉴定和面向部队用户的使用性试验与鉴定。美军还成立了包括国防部和军种有关代表组成的重点靶场与设施委员会,以加强对重点靶场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试验与鉴定效益。英国国防部设立了庞大的试验与鉴定设施,并在国防部装备采购部设立国防试验与鉴定局,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德国国防部国防技术与采办总署设立了7个国防技术服务站,统一组织实施武器装备的试验工作。
6.重视军品采办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采办人员素质的高低,是政府能否充当精明买主的关键,直接影响着军品采办工作的质量。国外政府把提高采办人员素质,实行专业化管理,视为提高采办工作质量和节省经费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措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美国从事国防采办的人员有10万,其中文职人员约占86%,军职人员约占14%,业务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合同签订、工业资产管理、系统规划、研究与发展、试验与鉴定、质量保证、成本估算、财务管理与审计等。美国著名国防采办专家、现任国防部采办与技术副部长雅克·甘斯勒认为:“提高采办人员素质,显然是最重要的因素。如果没有素质高、富有经验的采办管理人员,一切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为提高采办人员素质,美国1990年颁布了《加强国防采办队伍建设法》,要求国防部建立一支经过专门教育培训和富有经验的采办队伍。为此,美国国防部成立国防采办大学,专门培训高级采办人员,规定只有培训合格人员才能担任采办职务或晋升高一级职务,并在国防部长办公厅和陆海空三军部设立采办职业管理主任,负责采办人员的培训、任职和晋升管理。法国国防部武器装备总署为提高采办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委托装备高级管理学院和军备高等研究院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在职培训。英国国防部装备采购部的采购人员也必须接受本部门教学科研机构的专业培训,具备一定业务素质方可从事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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