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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的转变,对当代中国政治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否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转变政府的职能,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能否建立、完善与发展。没有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的机构改革也不可能取得成功,也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而以上这些转变,也都离不开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与发展。
再次,没有基层民主制度,就没有中国的法治政治。就民主与法治的关系而言,民主与法治紧密相联。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障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又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法治。就基层民主制度与中国法治政治的关系而言,只有开展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使党经过法定程序将自己的政治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实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使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的各项事务,而不是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治民。现代意义的法治,是民主的产物,法治的本质在于它是崇尚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民主政治与法治政治的互动关系也表明,没有民主政治就不可能有法治政治。
注释:
①施九胃、倪家泰著:《当代中国政治运行机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2页。
③《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2页。
④《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4O-341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82-3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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