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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三个代表”,解放我们的思想--进行土地私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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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进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无产阶级”不再是马克思时代的“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了,即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不再是“一无所有”的阶级。所以,当我们党把中国人民--工人、农民带入小康社会的大门,就意味着我们党不可避免地需要思考: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新的发展阶段怎样继续发展的大问题!否则,此时此刻,在党的光辉领导下,过上了富裕的生活的人民群众--也就是说--现在的“无产阶级”也有了一定的生活资料和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后--共产党不可能再“代表”以前马克思、甚至于毛泽东时代的“无产阶级”了,这是一个最根本的现实问题摆在了我们党和人民面前!现在,我们党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发展自己的理论和指导思想,清楚自己在代表谁,解决自己要领导谁的问题,我党就将失去存在的社会基础!所以,XXX主席提出的“三个代表”的伟大理论,就清楚地解决了我党代表谁,领导谁的问题。这不但是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怎样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当人民初步实现了富裕后,“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继承和发展了“贫穷和落后决不是社会主义”的邓小平理论。 所以,“三个代表”的理论提出,就是要求我们党必须进一步解决:目前和今后、当人民群众“占有一定的生产资料”时,即人民都存在一部分“私有”生产资料时,我们党和人民怎样看待和理解之的问题。即我们党和人民必须要重新思考和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要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进一步深化 对公有制为主题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制度含义的认识,在实际中不断完善这一制度” 的问题。 现在,我们要首先分析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我们每个人都非常清楚的是,公有制是全民或集体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那么,作为社会经济制度,就应该包括“原始生产资料(资产)的占有”,“生产资料的利用--生产过程”、“(生产的)产品的分配和使用”等三个重要方面的问题。 我国社会主义实践已经证明,全民或集体即使在原始生产资料上共同占有,却不能在生产资料的利用、即在生产过程上,实现“全民或集体共同参与”!那么,也就不可能满足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多劳多得!这是因为,全民或者集体由于不能“共同参与生产”,仅仅是部分人参与生产,那么,部分人所生产的产品,是否在分配上实行全民或者集体“共同拥有”呢? 如果全民或者集体不能共同拥有“部分人生产的产品”,就意味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完结--因为人民群众所“占有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是多、是少不可能完全平均,所占有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价值也不可能完全相同,然而根据社会主义多劳多得之原则,占有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多的人民群众就有可能显示出其无比的优越性--占有更多的劳动成果;而占有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少的人民群众就有可能陷入贫困。由此就产生了强烈的社会贫富差距!例如,我国电信业、铁路部门由于“垄断”经营,他们的工资分成显然过高于其他行业,造成了我国社会财富分配不公。 如果全民或者集体共同拥有“部分人生产的产品”,也就意味着社会主义存在着“剥削”--因为一部分人没有共同参与生产,或者一部分人虽然生产了,但生产的产品“少”,却因为社会主义需要“共同拥有”,从而享有了其它另一部分人的劳动成果--生产“多”的产品。例如,国家对面临倒闭的企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等。这也意味着社会主义的完结。可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真正完结了吗? 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工人和农民阶级没有实现过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即是说,真正的马列主义者并没有充分把他们的理论应用于进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等伟大的社会实践中来,所以,不可能在实践中发现“当人民群众富裕了以后”人民的需求,人民的呼声,人民的期望等一系列问题。那么,马克思、列宁等马克思主义者就不可能提出、并产生“作为人民的政党”一旦面对这些问题时,应该怎么办的理论、思想、策略等。同样,原来的毛泽东思想之中,也不会有如果我国处在世界市场经济总格局里的情况下,怎样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方式等。时世移易,我们党必须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甚至于邓小平的理论,使我们党的理论能够“与时俱进”,与完成“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党的庄严使命”相称! 实际上,社会主义公有制,不能、也不应该仅仅强调对原始“生产资料的占有”上,也不可能强调在“生产资料的生产过程”中“人民共同参与”上,而应该强调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第三个环节,即“生产资料的生产成果的再分配”上。这里需要强调一点:是“再分配”而不是劳动成果的直接“分配”!也就是说,我们如果在原始生产资料公有--即“人民都有”的条件下,利用市场经济之手段,实行“多劳多得”,使得社会主义多种经济充分发展。并且在、而且只有在社会主义财富极大富裕的情况下,国家政府通过税收的强力征管,实现全民拥有社会主义劳动成果--国家“税收”,并且能够在社会主义原则下重新再分配这些劳动成果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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