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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20年的改革开放过程,就是一个冲决“身份”网罗的过程,就是一个确立身份平等、契约自由、诚实信用、自负责任的法治原则的过程。
所谓“契约”,就是一种合意,合意是订立契约的双方当事人意见一致的状态。契约的订立,以当事人的独立、平等为前提。在“身份社会”,一切都是被决定的,并不存在契约关系。1978年涌起的改革春潮,开始融化身份观念的坚冰,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契约关系正在成为基本的社会关系,身份主体意识正在让位于契约主体意识。户籍制度的松动,新型劳动关系的确立,单位所有制的变更等等,使契约关系越来越普遍;而《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公民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也契约化了。当然,这一过程尚未有穷期。
(三)人生理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价值观念的变化体现在人生理想上,是从“君子”型的人生理想向“能人”和“真人”型人生理想转变。
关于中国传统理想人格性质和类型,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看法,是认为中国传统的理想人格是“君子”人格。这种人格是由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内容儒、道、墨、法、佛诸家人生哲学相互碰撞、相互渗透而熔铸出来的。其中,儒家的圣贤人格是其根基,但就“君子”一词的褒义性而言,诸家又具有通约性。所谓“君子”,按照经典的解释,是有才德者之称。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君子”人格既为专制王权所容许,又为全社会所认同,形成为普遍的人格理想。关于“君子”人格的内涵,如孔子的一句话棗“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它表明这种人格具有重道德、重气节,轻物欲、轻功利的特点。
无可否认,与建国后的经济、政治体制相适应,中国人过去的人生理想也是这种不重功利而中气节的“君子”人格。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君子”型的人格风范正在受到挑战,人们转向更加重视“能力”的人格理想,追求真实的人生。社会调查的结果能够说明这一点。1994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转型课题组”在北京、石家庄两地进行的城市居民抽样调查,颇能说明这种人格理想的变化:
“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向来是许多人做人的座右铭,也是完美人格的表现。但调查显示:在评价“规规矩矩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是现代人应有的品质”这句话时,有三分之一强的人不再把“规矩”、“老实”作为自己敬仰的人格。调查者在问卷中设置了这样一个问题:“有大学生甲、乙、丙三人同时去参加某公司的招聘面试,招聘人员给三人的评语分别是:甲:知书达礼,老实本分,待人谦和;乙:热情大方,思维活跃,精力充沛;丙:沉稳干练,不卑不亢,精明灵活。如果只需要录取其中一位,你认为会录取那一位?”调查结果显示,右48%的被调查者认为将会录取丙,居第一位;29.2%的人认为将会录取乙;只有12.5%的人认为将会录取甲余者(10.3%)表示“说不清/不知道”;认为将会淘汰甲的占55.2%,居第一位。这种结果发人深思,因为甲的人格教符合中国传统社会的“君子”要求,似乎应该受到人们的欣赏,但人们却认为他被淘汰的可能性最大;相反,具有“能力”和“活力”的人,却被普遍看好。[3]
(四)本位价值
中国传统的本位价值是“权力本位”,它正在被“实力本位”的观念所取代。
中国封建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是“权力本位”的观念,这一点在前面已经说过了。有必要补充说明的是,在过去计划经济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下,“权本位”的观念仍有很大的市场。在高度政治化和单一化的体制下,政治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中心,国家(政府)是社会最高的、也是唯一的主体。国家代表社会,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直接指令来维系社会的协调和统一。全社会各地区、各层次的行为者(单位和个人),都在统一的行政管理系统中执行一致的计划,向同一个主体和计划负责。基层单位和个人被当作“零部件”、“螺丝钉”,只能随着国家机器的大系统运转,而不是独立的主体。单位和个人价值的实现,主要表现为完成国家的计划,符合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得到国家体制系统的承认、肯定和支持等等。这样,必然诱发“向上看”的心理,把各种“升官”、“升级”作为个人价值实现的主要标志。相应的一套制度设置也以“行政级别”的高低来对应一定的差别待遇,使“级别”成为一个人是否可以获得某种资源、享受某种待遇的惟一标尺,乃至出现“科级和尚”、“处级和尚”之类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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