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⑦参见我的“哈耶克扩展秩序思想初论(中篇)”(《公共论丛》第三辑;以及汪丁丁著《在经济学与哲学之间),页226—227。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⑧参见哈贝玛斯,前引注④,“Lecture 6”。 ⑨参见Alan Gewirth,Reason and Morality,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8,Chapter 4,Section7。 ⑩参见Peter Sjnger,ed. Oxford Readers: Ethics, Part II,Section B.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 [11]黑格尔原话的英文译本是这样的:“Duty for duty’s sake is an empty fomula that can give no guidance until it is fi11ed with substantive ethical principles , which must come from somewhere else……” [12]参见Agnes Heller,General Ethics ,Chapter l.Oxford:Basil Blackwell,1988。 [13] 参见George Herbert Mead, Mind, Self and Society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34,p.89。 [14]参见Robert Nozick,The Examined Life: Philosophical Meditations, Chapter l5,Simon & Schuster,1989年;及其著作Philosophical Explanations、pp.27—70,Ha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年。 [15]在语源学上,“道德”和“伦理”不是一回事。前者(moral)源自拉丁文“mora1is”,也就是拉丁文“mos”和“custom”的结合。后者(ethic)经过拉丁文“ethice”的转化,源自希腊文“ethos” 贰管现代学者,例如海勒,常常将这两个词互换使用;但是更细致的哲学理论认为“道德”是欧洲基督教文明所特有的概念,而“伦理”则是普遍存在于各个文明的概念。在词义上的细致区分是:“道德”含有更强烈的“规范”,“惯例”,“法则:等社会方面的意义;而“伦理”在希腊文的原初涵义则着重于“气质”,“品格”,“特色”。等等个体方面的意义。 [16]参见我在“连续性假设的社会科学涵义”中对此所做的论证,《中国社会科学(香港)季刊》1996年11月。 [17]笔记的详细讨论和英文原文记录在注[16]我的文章的附录中。 [18]参见我发表在(经济研究)1994年7月的文章“近年来经济发展理论的新进展及反思”,收录于我的文集《在经济学与哲学之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 [19]参见我为《二十一世纪》写的文章“论资本主义的实质”,收录于我的文集《经济发展与制度创新》,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 [20]参见我为《经济研究》写的文章“知识互补性,专业化与传统”,收灵于我的文集《在经济学与哲学之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 ⑩康德传统中的道德哲学如罗尔斯(J.Rawls)和基沃斯的哲学,强调道德力量的理性基础。休谟传统中的道德哲学例如达尔文(C. Darwin)的“道德感的起源”。摩尔(G.J.Moore)所论的“常识”,或“直觉主义”(intuitionism)道德理论,则强调道德力量的经验基础。这里所说的“道德意识”与道德力量的经验基础有着直接的联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