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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应看到,基督教和中国的儒学在所发挥的社会功能上有相似性:两者都有助于稳定当时的社会利益格局以及社会关系。 基督教没有给信徒们现实的幸福,但她给予了人们心理上的幸福、心理上的安慰。我愿意把基督教乃至所有的宗教比成音乐。现实生活即使不是苦难的,也是琐碎的、沉闷的、庸常的;但是,音乐能使人精神振奋、心情愉悦,能使人暂时从日常生活中超脱出来,获得精神和情感上的享受。宗教和音乐在功能上是有相似性的:两者都给予听众或信徒以心理、情感上的安慰和享受;只是所使用的手段不同:宗教用教义、仪式、以及教堂这种富有宗教意味的建筑,而音乐则用旋律、歌词、音色等来打动人。两者作为人类精神的活动,都创造出了某种“天上”的境界:宗教是关于天堂的学说,杰出的音乐则给人“此曲只应天上有”的美好感觉。所以,说到底,基督教仍然是入世的,因为她给人们实实在在地带来了幸福和安慰——只要你真心真意地相信她。 所以,涂尔干在《宗教生活中的基本元素》中强调宗教具有的对人们心理上的积极价值:“宗教思想给人们带来一种热烈兴奋的精神状态,它改变了人的心理状态,他不认识他自己了,他感到自己被转化升华了,······这样,他就在日常生活的世界之上发现了另一个更高的尊严,虽然这个世界只存在于他的思想中。”18 所以,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才会这样说:“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的理论,······是它借以安慰和辩护的普遍根据。······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19 所以,韦伯认为,宗教的价值,就在于其能给予信仰者们他们乐于接受的心理感觉。“从心理学上说,渴望拯救的人正被其当时的态度所控制,其心理上的唯一目的,就是追求一种永恒的荣耀。······当那些信仰者们奉献他们的虔诚时,他们首先是在寻求一种情感上的价值,在这方面,这种心理情感状态,绝对地是在事实上等同于酒神狄俄尼索斯的酒精迷醉,······等同于所有的魔法性迷醉(intoxication,意思有喝醉、陶醉、高兴欲狂、因吸食毒品而中毒等)。”20 音乐是美好的,但音乐不能代替真正的生活。我们可以唱“让世界充满爱”;但世界并不会因此而真的充满爱。和真实的生活相比,音乐总是次要的、单薄的。音乐如此,宗教也如此。另外,当我们今天去了解罗马时代、了解中世纪,千万不能以为基督教教义所倡导的,就是那时欧洲人民真实的生活,好像那时的欧洲人都已经相亲相爱如兄弟了,都已经是人人平等了,都已经道德意识极高犯点错误就忏悔半天了。事实恰恰相反,近代以前的欧洲人民,和中国古代人民相比,互相争斗得更凶,因为在中世纪从来没有建立起一个统一欧洲的皇权,所以各个国王、各个贵族之间不停进行战争;等级制度更严,因为欧洲没有科举制,而又盛行世袭的贵族制;道德意识更差,因为在一个凶险四伏的世界上怎能多谈道德,而只有在中国大一统的安定环境里才会产生“礼仪之邦”。
四、基督教的社会功能
文化社会学经常用功能主义解释一种思想体系为何能在社会上被普遍奉行。作为罗马帝国以及中世纪欧洲最盛行的思想体系,基督教所具有的社会功能是多方面的,基督教能够给予贫苦百姓们以心理安慰和精神寄托只是其中之一;正是因为具有这么多功能,所以起码是在近代以前,基督教在欧洲的地位难以动摇。 第一,对于社会来说,基督教的盛行有助于使社会成员服从社会道德规范,有助于维持社会秩序。 基督教提供或者说允诺了尊严、幸福等等,但要得到这些,就要禁欲、忍耐,就要服从罗马帝国以及中世纪的现实社会秩序。对于一个个人来说,在任何社会中,遵守道德就意味着克制、约束个人欲望;如果一个人总想着禁欲苦行,那就特别容易遵守社会的道德规范。 第二,基督教在欧洲的普及,有利于欧洲形成一个文化统一体,有助于欧洲的社会团结。 罗马帝国后的中世纪欧洲,虽然四分五裂,但因为有基督教作为共同信仰,所以仍保持着一定的整体感;这就像虽然中国几千年中不时会有内战发生,但大家仍然都认同自己是炎黄子孙,仍在一定意义、一定程度上保持着凝聚力。 在罗马帝国后期乃至中世纪,欧洲在政治上处于一种分崩离析的状况,而且在绝大多数人口从事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的情况下,人们之间也缺乏经济上的联系。这时,被广泛信奉的基督教就成了一种极重要的凝聚纽带。这种凝聚力是通过相似性造成的。涂尔干把这种社会称为机械团结的社会,这时,所有成员共同的生活方式、共同的生活习惯、共同的信仰,成为了重要的凝聚力。而这种凝聚力对于社会关系的维持、对于保持社会一定程度上的团结,是十分必要的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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