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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如果因为中国古代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哲学”,就认为在中国或使用汉语来研究哲学是不可能的,那便有西方中心主义的意味。而我们的前提是承认文明的多样性,承认各种文明形态的差异,在此前提下才谈得上文化的交流和沟通。冯友兰先生《在接受哥伦比亚大学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仪式上的答词》中说:“我生活在不同的文化矛盾冲突的时代。我所要回答的问题是如何理解这种矛盾冲突的性质;如何适当地处理这种冲突,解决这种矛盾;又如何在这种矛盾冲突中使自己与之相适应。”(《冯友兰学术精华录》,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2页)在当今世界普遍交往的时代,我们对此尤其感同身受。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人文学术理论的研究,最终都关系到文化价值的抉择。即使如本文所探讨的这类“玄学”问题,文化选择的严峻课题也时常作为背景凸显出来。
[27]严复曾提出译事三原则:“信、达、雅”。“信”是最基本的要求,“达”和“雅”则是更高的要求。“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如果说“信”的基本要求是要立足于西方思想的“本义”,那么“达”和“雅”则不限于此,而是包涵了“有助于中文读者理解”的考虑在内。由于西方学术中的许多概念术语,在汉语中难以找到完全的对应物,为了达到上述要求,严复特别感慨翻译之难:西方学术“新理踵出,名目纷繁,索之中文,渺不可得。即有牵合,终嫌参差。译者遇此,独有自具衡量,即义定名。……一名之立,旬月踟蹰”。(《天演论·译例言》)但就以严译之《天演论》来说,“信”的原则也是服务于其译书意图的。关于此点,冯友兰先生评论道:“严复翻译《天演论》,其实并不是翻译,而是根据原书的意思重写一过。文字的详略轻重之间大有不同,而且严复还有他自己的按语,发挥他自己的看法。所以严复的《天演论》,并不就是赫胥黎的《进化和伦理》(《天演论》的原名)。”(《光明日报》1961年3月8、9日)有的研究中国文化的学者甚至将是书列入中国文化范畴。
[28]有必要说明,这种命名和理解是从总体上去把握的。在细节上,它肯定有许多不准确和不真实之处。事实上,此前已有不少学者(在很大程度上同本文作者一样,是由于受到海德格尔批判传统西方哲学本体论的启发)把传统西方哲学理解和解释为“实体主义”。
[29]参看《张岱年全集》第四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20页。
[30]所举例文采自张岱年:《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66-68页。
[31]蒋巍:《请相信中国!》,载2000年10月5日《人民日报》。
[32]正如张东荪所说:“西方人的哲学无论哪一派而其所要研究的中心对象是所谓‘reality’”。(《知识与文化》,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第47页)此处“reality”一般译为“实在”,其意义与“实体”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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