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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论语·子张》)朱熹注曰:“致,尽其极也。盖人之真情所不能自已者。”[24]说明只有感性的亲子之爱、只有以一定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性情,才是人类最原始、最本初的心理真实状态。所以孔子要强调:“君子不施其亲”[25](《论语·微子》),无论处事、做人,还是为学,都不要求排斥、放弃或背叛血缘亲情和感性心境,相反,而应该以此为实现人生抱负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一个人,如果真的“施其亲”,即使能成就出再大的功业,也不足为世人所挂齿。这就是孝在中国社会历史上占有非常重要、十分特殊的地位的根本原因。在中国,“忤逆不孝”是最高级别的罪恶,同样,“六亲不认”总是无情无义的代名词。此外,似乎也没有比“众叛亲离”再悲凉残酷的下场了。
儒学把人性根基建立在日常生活的感性亲情上,而传统的西方哲学则不然。柏拉图以为人的灵魂里存在着三种基本成分:一是理性或理智(reason),二是欲望(desire)或情欲(appetite),三是包括愤慨(indignation)、怒火(anger)、脾性(spirit)等因素在内的激情(passion)。三种成分中,尽管激情总与理性相伴随,且每一部分都发挥着自己的功能,但是起领导和决定作用的还应该是理性,“理智既然是智慧的,是为整个心灵的利益而谋划的,还不应该由它起领导作用吗?激情不应该服从它和协调它吗?”只有“这三个部分彼此友好协调,理智起领导作用,激情和欲望一致赞成由它领导而不反叛”[26]的人,才能拥有“节制美德”。人们一般都以为,柏拉图是西方形式主义哲学的始作俑者,是知性形而上学之滥觞所在。本来,在柏拉图这里,还有“情”的存在,只不过是处于服从、协调于理智的次要地位而已。但是,演化到后来,“情”便逐渐退隐、淡出,经近代笛卡尔“第一哲学”的推波助澜,[27]至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理性主义已将“情”全部淹没。
对于情、智,柏拉图的态度基本上可以归结为:引情入智,知大于情;而儒学却是:化智入情,情高于知。中国人虽然从来都讲情理交融、合情合理,但近限于认识论上或口头上,一到实践行动的层面却往往把思想、理性诉诸情感,经常是理服从于情,情比理优先。不同于柏拉图的理智为欲望和激情之主,在儒学哲学里,情才是知、理、义、道的领导力量和决定因素。其实,即使中国人谈论“知”(或“理”),也绝不是西方意义上的“知”。“子曰: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这里的智、仁、勇既是理性,又是道德,又是感性,甚至还是艺术,根本不可能按照某一种特定的定义予以区分、划界。中国的“知”经常涵摄在情、意之中,一定没有了西方之“知”的那种纯粹性、绝对性与超越性。首先,在中国哲学里,“知”的对象是人,而不是抽象的概念系统、逻辑构架。“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问知,子曰:知人。”(《论语·颜渊》)其次,学习的目的也不只是求知得理,而是达“仁”,即掌握做人的根本道理和重要原则。第三,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为什么只要达到“仁”之境界,放弃生命都没有悔恨和遗憾?就是因为中国的“闻道”关涉着人生在世的基本存在状态,是本体论、生存论意义上的哲学活动,而不是远离生活世界的、纯粹知性的认识论或方法论。
第四,“知”的存在形态也有所不同,西方哲学所通行的是关于事实或事物的中性陈述,所追求的是普遍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形式”,完全属于一种事实判断;而中国哲学的命题则总与情感态度、主观动机、心理情境相关联,大多属于价值判断,比较照顾与内容相关的“情实”。海德格尔存在哲学中的“此在”(Dasein)虽然也曾把人生在世的基本状态如烦(Sorge)、畏(Angst)、死(Tod)上升到哲学的形上地位予以强调和突出,但是由于“此在”是从西方形式主义传统中逐步推论、演绎出来的,缺乏情实的具体补充,所以他的生存本体论仍显得空洞、苍白,而与人有隔、与生活世界相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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